一是贴近服务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有效开展保护察汗淖尔湿地专项工作。围绕地下水资源开采利用、河道湖泊管理立案调查,强化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共同巡查、“一把手”联席会议等形式联合研判问题和成因,与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强化专案办理。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发出督办函6份,磋商7次,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完善生态数据监测设备、加速减退水浇地工作进度等职责。察汗淖尔区域内关停农业灌溉井1153眼,将10.05万余亩水浇地改为旱地,升级改造自动气象站2套,申报修复项目4个,申报修复资金24.88563亿元。察汗淖尔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扭转,丰雨季节,水域面积达到14.9平方公里,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社新闻客户端正面报道。
二是深化保障“首都两区”建设。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用最严法治守护好绿水青山,推动建立全县“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一体化、司法标准统一化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合力构建京津冀山水林湖草生命共同体。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协调推进尚义县“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加强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清理鸳鸯湖西环大桥流域段内堆放的生活垃圾10余立方米,建筑等其他垃圾10余吨,为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精准服务乡村振兴。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扎实开展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察工作,督促红土梁镇修缮、加固水渠30余米,清理渠内垃圾20余方。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等形式,指导大青沟镇清除尾菜垃圾,建立尾菜管理站,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协助帮扶村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开展常态化防贫监测工作,建立防贫监测台账,纳入防贫监测对象4户7人。积极协调资金为村委添置了办公设备,购置了太阳能清洁能源采暖供热系统。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法治宣传8次,发放资料80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次,推进法治型、文明型乡村建设。
四是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毫不松懈服务“六稳”“六保”,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靶向施策。建立建全企业生命周期服务监督机制,帮助排除法律风险,提振创新创业信心。主动对接辖区企业需求,建立“检察服务卡”制度,量身定制个性化“检察保障套餐”。通过法治宣讲、举办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先后为10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60余次,帮助民营企业学会利用法律武器规避风险、堵塞漏洞,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助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做法被《河北日报》和省检察院经验专刊转发。
二、以“能动检察”传递为民情怀,实现司法为民新提升
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永恒追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用情回应群众现实期盼。将心比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实现信访2.0系统办理群众来信,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信访人。深化信访案件“清仓净源”专项行动。办理来信来访17件,回复率100%,全年未发生一起涉检进京赴省访。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开展听证39件次,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看得清楚”“听得明白”的公平正义。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15件。
二是用行动落实慎诉政策。为高效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积极探索认罪认罚新机制,我院牵头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认罪认罚速裁刑事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着重对情节轻微的醉驾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处理,用实际行动落实国家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全年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16件,提起公诉72件72人,决定不起诉44件44人。
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2021年办理司法救助12件12人,其中贫困户7人、未成年2人、退役军人1人、残疾人1人、农村地区困难家庭1人,全年发放救助金50000元,有效提升了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实效,社会反响良好。司法救助率达7.32%,位居全市第一,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被省院作为工作经验转发。我院干警以司法救助案例创作的作品《为了母亲的微笑》,在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擂台赛中,取得二等奖的好成绩。
四是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共受理未检案件(受害人为未成年)提请批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3件3人,指定管辖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率100%。贯彻落实未成年特殊制度8次,为未成年被害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2次,心理咨询测试及帮教2次,向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帮教7次,社会帮教率700%,社会参与率达340%。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走进县新兴街小学、第二中学、县职教中心等学校,为20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讲座6次,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开展“暑期防溺水”、“文身治理”、“宾馆涉未业”等专项活动4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安全的法治保障。通过不断整治预防,全县近2年内未发生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三、以“精细精准”深耕四大检察,谱写法律监督新篇章
始终牢记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委《实施意见》,全力打通法律监督的堵点痛点难点,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0件10人,不起诉47件47人,不批准逮捕率为22.22%,不起诉率27.98%,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变更强制措施4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6.9%,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12份,采纳率均为100%。借助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后跟踪等方式,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刑事“案-件比”优化至1: 1.18。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主动聚焦服务大局的着力点、防范风险的关键点、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1件45人,批准逮捕31件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1件179人,审结案件163件168人,提起公诉115件12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5人、撤案2件2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次,追赃挽损6件,挽回损失89.68万元,排除非法证据2件,纠正审判违法活动3次。通过司法救助发现一嫌疑人以帮助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申请道路救助基金为由,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成功对其立案监督,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转发。
二是扎实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等专项行动,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3件,其中针对看守所刑事执行违规下达检察建议2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针对社区矫正违法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件,针对财产刑执行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件。全面梳理1990年以来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件。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将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纳入监管,有效防止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是全链条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在办理监督案件中,注重案件办理效果。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充分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剖析纠纷难点,找准监督重点,努力做到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相统一。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8件,其中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法院采纳率100%。
四是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与县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签订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打下良好基础。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其中行政审判违法监督2件,行政土地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五是全方位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代县委、政府起草《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得到市院李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立案51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4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7件,磋商2件。包括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3件、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8件、食品安全领域10件、药品安全领域2件、国有资产领域1件,其他领域5件。持续推进长城和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小蒜沟镇辖区内省级保护文物——2.5公里桃坪长城第1段(明代长城)保护,着力守护城市文脉。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活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制发全市首例检察建议1份,收到回复并已整改。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检察守护公益的声音越来越响、品牌越擦越亮。
四、以“严管厚爱”锻造过硬铁军,迈上检察事业新征程
对党忠诚是强检之魂,纪律严明是强检之基。我们始终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自觉担当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全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在强化政治引领中筑牢忠诚之魂。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时间深学实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务实行动。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建设,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彻底肃清周本顺、张越等流毒影响,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
二是在集中教育整顿中持续正风肃纪。扎实开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项教育,通过组织收听收看系列报告会,到烈士陵园致敬先烈,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共开展“四项教育”26场次,覆盖率100%。开展谈心谈话67人次,自查违反“三个规定”情况人员21人33条,已通过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处理。坚决做好政治性警示教育工作,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肃政治纪律,扛起严管责任。全面开展组织查处,核查县委政法委交办案件4件。进一步总结提升,建立正风肃纪长效机制,聚焦低质效办案、违反“三个规定”等多发易发问题,研究制定8项规范办案、正风肃纪具体措施,努力实现抓源治本。
三是在夯实基层基础中引领创先争优。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在县委和市院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配强院领导班子,交流任职1人,调整6名干警担任中层领导,进一步凝聚全院工作合力。完善目标绩效管理机制,研究建立部门和个人工作目标量化计分办法,全覆盖建立实绩档案,强化“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优化“人+案”管理模式,把反映“人”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等全面融入对“案”的考核指标,建立凡提必核工作业绩、凡错必究领导责任制度,推动“人争优秀、事争一流”蔚然成风。
四是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提升司法公信。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构建看、听、评、议全方位接受监督模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人大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全部转化为改进工作、为民服务的务实举措;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以通报工作、邀请视察、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全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坚持每季度公布主要业务数据,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7件次,公开法律文书17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案件程序性信息203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回首过往,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事业发展进步,必须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本色;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在办好为民实事中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把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落到实处,在助力交好两份优异答卷中提高检察贡献率;必须把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把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落到实处,持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各位代表,尚义检察工作每一点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县院历届班子持之以恒、接续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尚义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二是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不会、不愿、不敢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司法办案质效不高,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问题仍有发生;四是队伍管理不够严明,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制度落实、纪律执行需进一步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