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为确保春耕期间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尚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3月15日,尚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推动种子化肥农药经销商的合法合规经营。
检查中,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农资销售点查看了农资经营店的经营资质及进、销、存台账,还查看了农资店是否存在销售禁、限用农药情况。调查发现,少数农资店存在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销售登记不规范等问题,溯源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人员对农资销售商开展现场普法,确保所售农资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风险可控,积极宣传引导农资经营户销售合格农资,坚决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肥料,并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从业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经营素质,从源头上保障农资农产的质量安全。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下一步,尚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各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合力,持续为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