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下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对你开展认罪认罚工作……”。近日,尚义县人民检察院协调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智慧检务系统+手机微信”的方式,对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开展“线上”认罪认罚具结。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张某“隔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疫情期间,尚义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特殊时期的灵活办案模式,以远程同步的方式“隔空”办案,向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告知听取意见,并做好同步录音录像,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认罪认罚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尚义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疫情防控举措,持续依法能动履职,灵活运用“线上”办案的方式,稳步、有序、高效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