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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推进秸秆禁燃 助力春耕生产
时间:2020-05-18 11:50: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月,适逢农民春耕整地之时,却总有群众反映耕地内烟雾弥漫,刺鼻呛人,影响空气质量。对此,尚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和现场勘察拍照。经查发现,尚义县境内大量存在将玉米秸秆和杂草整理成堆或成片在耕地内焚烧的现象,大火、烟雾弥漫,对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同时露天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尚义县检察院认为,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违反《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禁止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规定,不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制约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有效防治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推进秸秆禁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目前,农业农村局已进行了书面回复,表示将在秸秆回收利用指导方面做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把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与调整畜禽养殖结构结合起来,加快肉牛、羊等食草动物产业发展,积极配置秸秆养畜产业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饲养。巩固秸秆青贮、突破微贮,积极推广带穗青贮、添加剂青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技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特别是争取“粮改饲”项目资金为我县秸秆利用助力。二是积极发挥乡镇站所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配合环保部门以及各乡镇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知识普及和宣传,通过加大利用网络、微信、张贴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普及宣传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知识,让农民积极配合做好秸秆回收利用工作,积极有效推进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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