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人民群众让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11月13日,尚义县检察院对黄某某等8人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代表受邀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就这8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以及承办人意见向在座的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介绍。检察机关认为这8名犯罪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均在100mg/100ml以下,且均系初犯、偶犯,均认罪认罚,没有其他加重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可以对这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检察官汇报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代表以及犯罪嫌疑人代表分别谈了自己对此的看法并发表意见,均表示同意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参会人员指出,法律无情亦有情,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文字,更彰显着人性的温度。检察院作出的此项举措很人性化,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更好地实现“阳光检察”的目的。